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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議解決服務

在國際法律及以仲裁與調解方式解決爭議的服務方面,香港是理想的地點:
  • 根據倫敦大學瑪麗皇后學院所進行的國際仲裁調查,自2015年以來,香港一直名列全球五大首選仲裁地點
  • 香港的法庭便利仲裁程序,這一點於法庭判決中有充分記錄,因此香港的司法機構在解決國際爭議方面已相當成功。當雙方在有效的仲裁協議下發生爭議時,法庭會命令將訴訟程序擱置,先用仲裁解決。法庭亦會維護仲裁程序的一般靈活性及完整性
  • 香港的仲裁裁決可在《紐約公約》的150多個締約國強制執行。此外,還有與中國大陸及澳門特別行政區簽訂的各項相互執行仲裁裁決的安排
  • 香港國際仲裁中心是本地設立的仲裁機構。根據《環球仲裁評論》(Global Arbitration Review)在2016、2017及2018年的庭審中心調查,香港國際仲裁中心在地理位置、物符其值、員工服務水平及資訊科技服務的範疇均排名第一
  • 不少備受尊崇的國際機構以香港作為在其本國司法管轄區以外設立全球辦事處的首選。香港的本地與國際仲裁機構關係密切,促進了香港發展成為亞太地區及其他地區領先的國際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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