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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告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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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站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负责制作及管理。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制订了一套名为「香港增补字符集」的中文字符集,以处理一般中文字库中未有涵盖的香港常见中文字。这套字符集包括了为数约四千七百个字符。公众人士可以下载这套字符集,以便在网上阅读这些中文字。

香港的电话及传真地区号码为"八五二"。如非指明,文中「$」代表港币,兑换率是一美元兑七点八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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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资料守则

政府应该运用可供使用的资源,为市民提供优质服务。为达致此目的,政府明白到市民是需要充分认识政府及其提供的服务,以及对个人和整个社会均有影响的政策和决定的依据。

《公开资料守则》(《守则》)界定拟提供资料的范畴,列出按惯例或因应要求提供资料的方式,并订明尽快发放资料的程序。

《守则》授权和规定公务员除有特别理由外,按惯例或因应要求提供资料。这些理由载列于第2部。若拒绝任何索取资料的要求,通常会提述这些理由。

任何索取资料的要求均会尽快及妥善地处理,如有需要,有关人员会协助市民阐明其要求,或把要求转介至最适当的部门处理。有关的程序会尽量精简。

《守则》亦载列有关要求覆检或投诉的程序,以便市民在认为《守则》的规定未获适当执行时知所遵循。

《守则》已上载于互联网,网址为 http://www.access.gov.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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