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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机构

  • 终审法院于1997年7月1日在香港成立,取代伦敦枢密院司法委员会,成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最高上诉法院
  • 来自其他普通法司法管辖区(例如英国、澳洲、加拿大)的知名法官可获任命为终审法院非常任法官
  • 这些具声望的法官与终审法院的关系,是香港司法独立的有力证明;两者的密切关系亦有助于保持法律制度深得信任,并使香港与其他普通法司法管辖区保持紧密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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